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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法院政务管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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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贾志勇)  发布时间:2017-06-26 14:40:37 打印 字号: | |
  对人民法院来讲,审判执行工作与政务管理相辅相成,政务管理工作虽然受审判执行的主导,但同时又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应当对人民法院政务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长期的司法实践证明,政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和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以案件管理为中心的审判管理体系已经比较成熟,而政务管理则相对薄弱,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另外,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未就各级法院政务管理进行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仅仅是在机构设置或机构改革方案所下发的通知或相关文件中明确了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但至今为止,还没有对上下级法院之间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进行明确界定。而且,我国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分工非常零散,内容交叉多,机构设置也并不科学。在管理上大都以经验性为主,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从而导致管理的不稳定性。目前,法院行政管理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在职权划分、管理程序运作方面问题突出,有必要进行规范和创新。

  一、人民法院政务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各级法院行政管理工作分配由法院内部多个不同部门承担,各级各地法院受不同因素影响,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划分也不尽相同。以伊旗法院为例,主要职能划分情况如下:

  (一)综合办公部门。下辖网管办、财务室、档案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督办上级领导和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起草重要文件报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公文处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值班、院印章管理、传达和收发工作;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财务、装备、诉讼费工作,网络维护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研究室。负责司法调研和新闻宣传工作。

  (三)政治部。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培训、考核、任免、工资福利、退休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的采集分析以及各项组织人事制度的实施;司法改革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纪检监察部门。主管本院及辖区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院及辖区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受理本院及辖区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人民法院政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概念不明,职能不清。我国各级法院对于何为政务管理部门还不明确,比如,研究室、审管办的性质界定就存在争议,有的地方将研究室、审管办作为行政部门,有的地方作为业务部门。审判执行权与行政管理权还没有从法律上明确界定,导致有些工作既可以算作业务庭室,也可以算作行政部门。有些工作既不属于业务庭室,也不属于行政部门。

  (二)权力分散,各自为战。由于我国多数法院的政务管理部门设置混乱,机构细分标准不尽统一,对于许多行政管理工作出现多个部门争着管,办事程序繁琐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一些推进过程复杂、难见成效的工作,则出现多个部门互相推诿,均不愿承担责任的情况。

  (三)职能设置不科学,政务重点不突出。政务工作事无巨细,繁杂琐碎,组织的不好就会事半功倍,吃力不讨好。目前,各地法院政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其关键问题在于组织机构不够优化,职责不够。比如信息宣传工作,有的法院由办公室承办、有的法院由研究室承办,工作有相互推诿、扯皮、拖拉的现象,既误时又误事。

  (四)政务管理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由于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内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行政的错误认识,导致有少部分法院行政人员素质低、不思进取、不安心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法院也放松对司法政务人员的培训。

  三、提升人民法院政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科学界定职能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也对各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出台过指导性意见,但是效果还不是很好。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各级法院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促使各级法院科学界定业务庭室与政务管理部门以及政务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形成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的政务管理体系。

  (二)突出办公室的统筹地位

  办公室的统筹地位必须予以保证,可以由常务副院长分管办公室,适当提高办公室主任的行政级别,以达到能够调动各部门协同工作的目的。法院领导班子应当给予办公室地位充分肯定,将其设置为法院整体工作的神经中枢,始终保持着调控作用,从而科学地为法院领导班子提供决策建议。在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方面,无论是司法政务管理,还是司法事务管理,办公室都按照法院规章制度分配工作任务,督办工作进程,获悉反馈情况的权利。在法院外部的社会活动和对外宣传方面,办公室也应时刻掌握信息源,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机制。

  (三)合理调整机构权责

  法院政务管理机构应遵循司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将政务管理工作划分为行政、政工、监察三大类别,以此为主干进行机构调整。行政工作主要由办公室和研究室负责,办公室的主要工作是院领导的机要的收发、文字材料的撰写、财物和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研究室的主要工作是信息宣传和司法调研,政治部的主要工作是干部的管理和党团工妇优抚工作,纪检、监察室的主要工作是对干警廉政教育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四)加强政务管理队伍建设

  人民法院要彻底摈弃重业务轻行政的传统做法,严把司法政务人员的入口,积极吸收既懂法律又善管理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司法政务队伍,杜绝把审判部门“两不”人员照顾性地安置到司法政务岗位的错误做法。同时应象重视培训法官那样强化对现有司法政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微机操作、政务管理等技能培训,建立一支充满生机的司法政务队伍。

  (五)建立政务管理的反馈机制

  建立政务管理的反馈机制,日常工作中,主管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可以与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沟通,及时了解法院的情况,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供给领导决策。特别是遇到突发事件,领导可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利用这个反馈机制进行落实,从而确保法院的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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