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院部署,各级法院都逐步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该机制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东胜区法院认真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联动单位协作随意性大,积极性不高。当前各联动单位之间开展协作的依据通常是会议纪要或党委、政府文件,对联动单位的约束力不强。由于没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导致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个人和部门参与联动的随意性较大,缺乏履行协助法院执行义务的意识和积极性,甚至有时为了部门利益而敷衍塞责、不配合。二是信息资源整合难度大。执行联动机制作为一种正常的工作机制,必须使各联动单位间形成一种程序化的自动制约,而不是依照个案操作。因此,建立一个信息互通平台是必不可少的。但从实践情况看,联动单位之间的信息网络衔接面临障碍多,信息资源整合困难大。三是协助执行人法律知识匮乏。部分协助执行单位或部门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与本单位、本部门利益有关的就予以协助,否则予以拒绝;部分协助执行人片面理解法律,常常以一些内部规定对抗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导致协助执行无法顺利进行。四是执行联动机制中对于不协助执行等行为制裁措施不够。实践中现行法律规定的威慑力仍比较有限,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法院裁判的情况相对比较普遍,部分协助单位和社会民众不积极支持和协助法院执行的现象依然存在,仍然有部分当事人恶意逃债,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裁判,甚至采取巧妙手段钻法律的空子,隐匿、转移财产,对不协助执行等行为的制裁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完善联动措施,发挥联动实效。对联动的相关制度进行疏理,通过补充修改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法院和联动单位的职责,确定联系方式和联络人员,定期召开联席会、培训会等,互通信息,交换意见,分析不足,提出改进对策,促进法院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信息联动。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对执行系统升级,并借助与工商登记、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一种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法院把有关被执行人的情况通过系统向联动单位通报,并通过联动单位的信息系统反馈迅速、准确地获取执行信息。三是规范执行工作,提升执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执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阳光执行”举措,加强执行联动与群众信访、申诉申请、纪检监察的结合,将法院执行工作全面公开在广大群众面前,在促进规范执行、文明执行的同时,争取群众和社会对执行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以增强联动单位对法院的信心,提高联动积极性。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威慑。重视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通过加大对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立的社会积极意义的宣传,广泛传播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维护法院裁判权威的意识。倡导全员诚信守法,以诚信的理念执行法律、以诚信的态度实施行为、以诚信的思想约束自我,形成人人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优化联动执行威慑机制的外围环境,使群众能理解和信任法院执行工作,谴责拒不执行行为,对老赖形成强大的舆论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