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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法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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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巡回法庭 杜博)  发布时间:2017-04-20 15:30:21 打印 字号: | |
  当前,互联网与审判的深度融合势必成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全国各级法院也正响应最高法建设“智慧法院”的要求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

  审判实践中,笔者发现当前杭锦旗法院信息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仍客观存在,手持办案终端配发后投入办案使用频率低,内网系统的绝大部分功能尚未实际应用,信息化的高效、便捷的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二是现有内网办案系统实用性有待改善,办案系统只能导入图片等数据文件,无法导入视听资料等其他类型文件,重要数据资料无法长期保存;三是数据的安全性有待加强。数据存储、备份系统不完善,用于存储案件相关音像资料的 CD光碟易损坏、丢失。

  结合办案实践,笔者有如下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是要认识信息化运用的重要性。切实转变观念,把信息化的运用放在突出位置,要紧跟上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创新信息化手段,以深入推动司法公正、司法公开。

  二是要注重实用性,不断完善各类办案终端、系统的功能。建议拓展手持办案终端和内网系统的功能,应用手持终端对送达、取证、调解、执行等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并通过网络实时传入内网办案系统,实现案件审理的全程流痕。

  三是要重视数据的安全性。建议装备统一的数据存储服务器或购买云服务对案件数据进行储存、备份,防止附案卷CD光碟意外丢失、损毁所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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