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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体系建设从“我”做起
----鄂尔多斯市各级行政部门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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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张越锋 王晓隆)  发布时间:2017-01-12 09:45:29 打印 字号: | |
  随着鄂尔多斯地区经济下滑,近年来涉及全市两级政府各部门的诉讼与执行案件也相应增多,仅2016年涉及两级政府各部门的执行案件就有30件,两级政府各部门的在党委政府及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带头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起到了诚信体系建设从“我”做起的带头作用。

  党政府积极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市树立政府公信力、建诚信社会的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关键。今年中政委发文前,我市政法委和市中院就非常重视涉及全市两级政府部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清理工作,发出了文件,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主动汇报,涉案单位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说明欠款原因,争取财政支持;二是主动沟通,涉案单位要主动和债权人沟通,把握好政策和法律的界限,提出还款计划,力争达成和解协议;三是建立台账,对全市的涉府案件统一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执行方案;四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全市涉府案件,要在限期内执行完毕,涉府案件清理工作和政府实际考核挂钩,如完成不了则约谈政府主要领导;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市政法委和市中院年内先后两次深入各旗区督查指导涉府案件执行工作。

  截止12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30件“涉府”执行案件已全部执结,其中: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协议案件:18件;终结案件:8件:进入再审程序:2件;进入单位审计程序:1件;提出执行异议案件:1件。

  在专项清积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局及各旗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执行措施,并由专人负责向市政法委、自治区高院汇报进展情况,在详细了解各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症结所在的基础上,在市政法委辅助协调中,对疑难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并提出对策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推动30件执行案件尘埃落定。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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