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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靳方媛与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玉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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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1-10 11:48:52 打印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宝泰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玉兵:

  本院受理的靳方媛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内06民终字第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一月九日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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