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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旗人民法院反映全媒体时代下法院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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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准旗法院 乌日乐)  发布时间:2016-12-08 10:47:27 打印 字号: | |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已全面进入新媒体时代。法院的政务微博微信作为新媒体传播形式是法院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也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但从现状来看,准旗法院的政务微博微信影响力还不够大。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重心都在传统媒体,忽视了新媒体的作用。现阶段的传统媒体有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毋庸置疑,传统媒体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从采编到发行已相当成熟,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舆论导向的权威性,但新兴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的特点也不容我们小觑。

  二是新兴媒体上的宣传内容是传统媒体上发表内容的简单复制。作为党报党刊,受众一部分是领导干部,所以准旗法院针对党报党刊发表的内容在形式上比较正统,符合报纸的编写要求,有时在编辑官方微博微信时,也是按照这样的内容原封不动地发布出去,这样势必不可能引起人民群众的兴趣与关注。

  三是在新兴媒体上发布的内容形式单一,不能适应全媒体时代。在全媒体时代,受众对大部分内容是浅阅读状态,如果只是枯燥无味的文字,受众一般是不会耐心去看的。

  针对此种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坚定受众思维。法院的经验、动态稿件现大体分为简报、纸媒、电视广播通讯稿,简报的受众是上级法院及相关单位,所以在内容上可以更加专业与详细,及时反映某一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详细介绍先进经验与做法,助于领导决策;传统媒体尤其是报纸的受众多为各单位领导及干部,关注点与普通受众也大有不同。而法院新媒体受众目标是广大网民,大多数网友是“浅阅读”,是指一种浅层次的,以简单轻松、实用性甚至娱乐性为最高追求的阅读形式。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阅读时间碎片化,所以快餐化、跳跃性、各种浏览式、娱乐式阅读以及140字的微博、符号化的短信、朋友圈等等这些快捷短小的内容,迎合了网民阅读习惯。所以,一定要有受众思维,学会换位思考,在信息发布时先想一下,如果将文章中的准旗法院改为其他法院,自己还会不会点开阅读。还要多研究其他政务微博微信类似内容网民的互动情况,避开网民槽点,这样才能使内容符合广大网民的阅读模式,达到正面宣传的效果。

  二是使用新媒体编辑模式。从我们日常的手机使用经历可以看出,我们在接收信息时,先看到的是标题,是否打开这个信息,由我们自己决定。一个引人关注的标题会带来80%的流量,也就是说好的标题,才能引起网民阅读的兴趣。这就要求我们在编辑新媒体的宣传内容时,要高度重视标题,例如,用在传统媒体上的“**四个一工作法保障**”、“**三步走促**”就不太适用新媒体了。有学者认为,现在的党政机关宣传工作人员要学会讲“人话”,其实就是要求宣传稿件要通俗易懂。新媒体的标题首先要明了,让不同群体都能轻松阅读。其次,标题也可以灵活一些,可紧跟网络潮流。最后,可以用一些“亲历”标题,就是标题要让读者觉得这个信息对自己有用或者是关乎自己的权益。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举措发布时,就可以用类似“2016年,**又要出大招,事关每个人!”、“**第*波老赖名单出炉,看看有没有你身边的人?”等等。

  比如,《准格尔发布》近日发布的一篇信息,标题为《还在议论林丹?准旗这帮人可比他们潇洒多了》,林丹事件众所周知,那准旗这些人又干什么了?就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原来是旗委组织各单位参加了一次培训。编辑开头先放了一首好姐妹乐队《不说再见》,通过双十一的场景描述并配有尔康、爸爸去哪儿等当红表情包,引出该次培训情况。对其中一些较生僻事件进行了穿插解释,培训全过程则通过图文、小视频进行了全方位介绍。最后,小编以亲历者的口吻写了一小段结束语,引人入胜。这篇推送刚发出,大家就纷纷转载,获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党政机关的培训一般不会有群众关注,而《准格尔发布》通过诙谐的方式生动地再现培训过程,基本上迎合了网民的娱乐精神。也给我们法院新媒体带来启示,那就是,标题的灵活性及内容的全媒体性。新媒体的信息载体更加多元化,文字、图片、视频、动图需有机统一,采编人员要全方位记录工作动态,从细节着手,由宏观到具体,积极调动群众情绪。法院干警也要有媒体意识,注重工作方法及言行,避免正面宣传引起舆论事故。

  当然,官微在亲民的同时还是要保持公信力,如何张弛有度,还需我们在编辑每一期内容时细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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