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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法院关于报结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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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鄂托克旗法院 乌东花)  发布时间:2016-10-18 12:48:18 打印 字号: | |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法院结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15年6月份开始按照该规定标准进行结案管理工作结案管理工作实行审管办集中结案,鄂托克旗法院在1年多的结案工作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纸质卷宗信息和网上录入信息不一致;

  二是案件实际流程和网上信息录入时间不同步;

  三是部分庭室存在月末最后一天集中报结案情况,管理员没有时间进行仔细审核。

  以上问题的产生由于庭室负责人或审判(执行)长对网上结案流程不熟悉,对于结案工作缺乏有效地督促检查;书记员对结案信息填写不认真、不同步录入造成。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结案效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庭室负责人或审判(执行)长应该熟悉案件结案流程,及时督促书记员同步录入案件信息,并加强对录入信息的检查;

  二是书记员应提高工作责任感,及时同步录入案件信息,制作电子卷宗,对案件信息进行全面检查核对;

  三是案件承办人随时关注案件审限,尽可能在审限届满前1-2日内做好报结案件基础性工作,避免审限届满当日进行信息录入、卷宗制作工作,降低出错率;四是合理安排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避免月末集中结案。
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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