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调研论文
伊旗法院分析立案登记制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分享到:
作者:(伊旗法院 康美明)  发布时间:2016-10-18 12:39:15 打印 字号: | |
  从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伊旗法院共登记立案10168件,受案数同比增长48.39%,其中,当场登记立案9584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4.25%,发放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583份,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登记制各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

  但在推行立案登记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当事人滥用诉权。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人民法院对诉状的审查严格程度明显降低,部分当事人没有深刻理解纠纷化解与诉讼的关系,只要有纠纷就来法院寻求司法救济,一些本可以通过协商与民间调解就可以解决的纠纷大量涌入法院,出现了一些简单的诸如夫妻吵架一类的家庭矛盾都涌入法院的怪现象,法院被人们戏称为“出气筒”。

  二是虚假诉讼增多,司法资源浪费。有的当事人为了逃避债务,与亲属来到法院进行进行虚假诉讼,将财产转移到亲属名下,诉权滥用现象重新抬头。诉权滥用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使得原本就案多人少的法院不堪重负。

  三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诉讼门槛,案件数量攀升,法官具体工作量增加了,法官加班加点成了工作常态。同时,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立案程序较以前更加规范,工作更加繁杂,需要当事人填写的表格也随之增多,也大大增加了立案窗口人员的工作量。部分群众对立案登记制还存在误解,认为只要来起诉,就应当“有案必立”,往往需要法官反复释明,法官立案工作量增长的同时,提供法律咨询和释法明理的工作量也翻倍增长。

  关于规范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建议:

  一是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零障碍、一站式”服务,将立案流程图、诉讼指南公告牌在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以方便群众查阅,放置登记立案宣传手册及当事人登记立案所用文书样本,方便当事人取用。设立导诉台、指引台,实行立案窗口前移,引导当事人提前将材料准备齐全,减少等待时间。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纠正群众“起诉就能立案,立案就能赢官司”的错误认识。

  二是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理性表达诉求,诚信维护权益。对于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现,都将驳回,并给予司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新机制。人民法院应当探索构建多元化纠纷化解新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将一些简单的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集中优质司法资源来保障人民群众急需的司法需求。
辖区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5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