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宏庆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鄂尔多斯市天骄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金珠支行、你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5)鄂商终字第001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