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彦、赵磊: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雷建平与被上诉人郭索和、一审被告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当事人举证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须知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8月8日上午9:20在本院新审判办公大楼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何艳春(民四庭),电话: 0477-8160347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24日
赵永彦、赵磊: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雷建平与被上诉人郭索和、一审被告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开庭传票、当事人举证须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须知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8月8日上午9:20在本院新审判办公大楼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何艳春(民四庭),电话: 0477-8160347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