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响亮提出“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的工作思路,并把2008年作为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年、质量效率年”,积极探索和大力推行队伍改革创新管理措施,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为优化和完善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促进审判等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和上级任用领导干部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中院从1月2日开始,相继实施了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也由此建立了一套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队伍考核管理制度和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 改革过程体现了公开透明 。为了使竞争上岗取得预期的效果,市中院出台了《机关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确定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严格按程序办事,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等原则,面向全院干警,提供了14个正职、16个副职岗位。此次竞争上岗工作分为动员、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民主测评、党组集中、拟任人选、公示和呈报、正式任职等几个阶段进行。全院干警对此次竞争上岗显示出了极大的热情,纷纷报名踊跃参与,大胆竞争,充分展现出了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改革原则本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4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圆满完成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人事制度改革。全院机关共有47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了各业务部门和行政部门正副职位的岗位竞争,占全院总人数的40%,30名同志(14正、16副)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干部岗位。通过竞争上岗,保持原环节干部正职的5人,新上任环节正职9人。开展双向选择共调整和交流人员48人,有4人没有被部门选聘作待岗培训和考察处理。
----改革标准坚持“三化”方针。这次改革涉及面之广,参与人数之多,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前所未有的。一是市委、人大的高度重视,认真审查批复改革方案,及时研究拟任干部,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得以正式任命,整个活动能够坚持按照干部管理条例依法办事,不搞“暗箱操作”,确保每位干警有平等参与权和知情权,以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条条框框。二是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占新任干部的43%)和妇女干部(占新任干部的27%)和十几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青年干警(占新任干部的43%)走上领导岗位,三是庭室中层力量明显加强,真正体现了重素质、重公论的原则,增强了干警“有为才有位”的观念。
-----改革工作初见成效。从总体上看,通过竞争上岗,有力地促进了中院机关法官队伍建设。 通过改革,使市中院的各项工作获得了新的动力,有了新的发展,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响好。同时, 也初步形成了公平竞争,双向选择的用人环境,基本上形成了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一批能够担当重任的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改革,全院干警队伍的配置更加合理,结构得到了优化。各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在调整后的中层领导中,正职的平均年龄由49岁降到了40岁,全部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这表明,中院中层领导干部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上又迈进了一步。 这次人事制度改革改变了原有的论资排辈、干部能上不能下的人事制度,优化了中层班子结构,给中层干部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批勇于创新、年富力强的中层骨干被推上领导岗位;全院干警从改革中看到了希望,振奋了精神;在职的中层干部普遍感到压力,增强了危机感、责任感;同时,双向选择也给那些平时工作不太认真的干警敲响了警钟,施加了压力,通过改革使大家有了一种“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危机感,工作热情被激发起来,全院上下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爱岗敬业蔚然成风,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鄂尔多斯市中院将以此次干部人事改革为契机,继续坚持“改革兴院、制度建院”的工作思路,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促进审判事业健康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