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院审判监督庭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女同志5名;正副庭长3名,其中女同志1名。年办理各类再审案件100件左右、减刑假释案件1000余件。审监庭所办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其中有上级法院指令再审、人民检察院抗诉、人大依法监督提起再审、再审上诉、国家赔偿确认及本院提再审的案件。作为市中院一个重要业务部门,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重视、上级法院业务部门的指导、各庭室、处局的支持和配合、全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连续几年的目标责任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庭室,并荣获一等奖,而且在审判监督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2008年9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一、坚持以人为本,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该庭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审监庭加强了全庭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通过对党在新时期各个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历次会议精神的学习,充分认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弘扬法制精神、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这一新时期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深入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大学习、大讨论,结合全院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荣辱观教育活动,按照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结合反面典型教育为辅的学习方法,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审监庭法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树立公平公正、效率效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的司法价值观自觉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增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切实做到勤廉兼优。几年来,中院审监庭未出现违法违纪和办案不廉的人和事。
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法官素质的重要途径。学习的重点是新法律和新的司法解释,学习的方法是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并通过对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的集体讨论中学习。同时不失时机地派出审监庭法官到高、最高院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学习,增强审监法官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综合性知识,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倡导审监法官把学习当作自觉的行动,不上酒桌上书桌,不忙应酬忙学习,力求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在审监庭遂步形成讲正气、讲学习、业务精、办案不偏不倚、做事公道无私的良好氛围,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二、坚持依法审判,严格履行审判监督职责
审判监督程序是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最后一道程序,审判监督是这个程序上的最后一个关口。所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所办理的再审案件,要求高,难度大。为此,审监庭坚持了依法纠错的原则,对裁判文书生效后又发现新证据及由于认识问题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裁判错误的案件,通过再审,都依法进行了改判。2007年受理再审案件168件,审结148件,其中改判45件,发回13件,有效发挥了审判监督职能。对原生效裁判无错误的案件,都依法予以维持。即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良好形象,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生效裁判的既判力。
讲究办案艺术,坚持所办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 重的原则。针对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及群体性涉诉并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的再审案件,始终坚持立足稳定、依法慎重处理,绝不一判了之。同时,认真细致的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既从法理上讲解、又从道理上说服。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如达旗王二才与杜荣等人合伙办企业引发的12个案件,案涉当事人近20名,官司从2001年起打了好几年,当事人就是不服判息诉,一度曾有当事人上呼市进北京上访申诉。2007年案件到了审监庭后,庭里选取派资深骨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通过认真细致的走访调查,收集证据、核对证据特别是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及时与案发地党委和政府取得联系,积极协调,经过给当事人摆证据讲事实、讲法律,各方当事人相互达成谅解,12个案件一次性全部调解结案,使案件的处理结果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公正与效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审监庭在办案时以保障和维护人导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已任,加强了对涉及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工资报酬、保险金和民告官行政案件的审理,特别是对一些经过多次复查又申诉再审的案件,坚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快审快结,充分认识“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的现实意义。连续几年审监庭所办案件,均在法定审限的三分之二时间内审结,尽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如呼永会(已年近60岁)诉鄂前旗人民政府行政案——呼从1998年开始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不服政府作出开除其公职的处理决定(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政府也曾给其答复过,但呼不服,将鄂前旗人民政府诉至法院。法院曾先后作出过两三次判决,但呼仍不服,认为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继续上访申诉。2007年,案件到了审监庭,审监庭及时通知鄂前旗人民政府到庭应诉。通过在法庭上讲事实、摆证据,理清了是非——鄂前旗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均有瑕疵。在院党组的重视和协调下,鄂前旗人导政府当即答应尽快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恢复呼永会的公职。呼当即撤诉,案件得到了圆满审结。同时,在审判监督环节,积极落实诉讼风险告知、诉讼指导等便民诉讼措施,为再审案件当事人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
四、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再审案件的审判方式
凡法律规定允许公开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审监庭一律公开进行了审理。对一些重要案件,组织法官深入基层,广泛调查,就地开庭,方便了再审当事人的诉讼。充分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上、有证据摆在法庭上、并适时邀请市人大旁听案件的审理,虚心听取市人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审理案件的透明度,以公正审理促进案件裁判的公正。
五、遂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合议庭职责,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该庭始终依法坚持在审判长主持下审判案件,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和裁判,共同对案件的审判程序、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和裁决结果负责。庭长利用旁听开庭、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审核或签发裁判文书等方式,对合议庭审理案件进行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合议庭及案件承办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对各类再审案件裁判文书的制作,从格式要求、内容排列、叙事论理、证据采用、语言文字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案件承办人出具的裁判文书在内容上紧扣争议焦点,以证说理、裁判说理上针对性强、完整反映再审案件的审理活动和裁判的形成过程,庭长在审核时还要认真把关,把裁判文书变为向社会展示法官较高司法水平的良好载体。同时积极参加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促进裁判文书制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六、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精品”案件意识
首先是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除适时邀请人大旁听审理案件外,对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问责的案件,都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对一些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坚持及时向人大汇报,积极争取人大对审判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其次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和刑执行机关共同探讨,力争做到定性准确、量刑及减刑幅度适当、假释案件掌握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就抗诉所涉具体问题,积极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以求共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适用法律的统一性。其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审监法官行为,防范违法乱纪事件发生。通过接受各种监督及自觉努力,审监庭要求审监法官必须重视“精品意识”,并把这一思想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确保再审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将案件审理的进度及各个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尤其对热点、难点案件,做到责任到人,庭长、分管院长甚至院长亲自督办或参加合议庭,及时稳妥地进行审理,将再审案件办成“精品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新的变革引发的新问题、新类型案件将不断出现,审监庭的法官将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求,我们有信心跟随时代的步伐,用人民法官应具备的良知和能力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二00九年一月六日